众所周知,是能够独立承担,公司法人行为代表着公司,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公司不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小编就来谈谈公司欠款不还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对企业的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构成的追究其。
《(施行)》规定:法人是具有和,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核准登记的从事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的。
二、法人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1)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例子: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烟草由国家专营,非国家专营组织,不得成立从事烟草经营的法人。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例子: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基金会,必须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并经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而言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
例子:我国《》第24条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负的法人,但须有不少于3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第78条第2款)。
对于非企业法人而言,它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由于它们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应有的具体经费数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不同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法人的场所指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场所,它是法人从事经营以及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
法人的场所与法人的住所不同。法人的住所只有一个,而其场所可以有多个,如分支机构的场所也属于法人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