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药给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糖,同时经过充分观察,使用本药2-3个月仍未获得良好效果时,应考虑改用其他更为合适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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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本药长期给药期间,有时会不再需要用药,或因患者不注意饮食与运动的控制、并发感染等致使无效或效果不佳,因此应留意饮食量、血糖值或有无感染等,然后再判断是否继续给药或选择使用其它药物。
(4)有可能引起低血糖症状,因此对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工作的患者给药时应格外注意。
(5)与胰岛素制剂联用时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尚不明确。
(6)本药与GLP-1受体激动剂均具有经GLP-1受体介导的降血糖作用。没有两制剂联用时的临床试验结果,尚不能确认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七、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士,只有被判断为治疗益处大于风险时才考虑给药。(尚未明确孕期给药的相关安全性。另外,在动物实验(大鼠)中报告药物经胎盘转移。)
(2)对哺乳期妇女不得给药,必须给药的情况下停止母乳喂养。(在动物试验(大鼠)中报告药物经乳汁分泌)。
2、儿童用药
尚未明确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婴儿、幼儿或儿童的安全性。(无使用经验)。
3、老年用药
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大多肾功能较低,所以需留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密切观察并谨慎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