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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慢性病报销问题
近日,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求助慢性病报销问题。
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本人母亲身患干燥综合症,属于慢性病,需长期吃药,每月需要从成都华西医院购买药物,药物费用较为昂贵,父母都为(在)农村,县里医保局告知,西藏医疗报销里目前不包括干燥综合症,希望政府能帮助。
对于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官方回复截图
回复如下: 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执行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是纳入目录内药品均属于我区和全国各地的医保报销药品,但因患者就医类型(住院和门诊)和参保险种(职工和居民)不同,报销待遇上略有差距。普通门诊统筹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小病(不限病种)的医疗费报销,治疗干燥综合征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享受报销。我区医保针对住院报销不限病种,凡是在区内外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干燥综合征在内)均可按规定报销。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一年以来的运行情况,充分考虑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和群众需求,结合干燥综合征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的实际,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
如有疑问,请致电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891-6609963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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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事关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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