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通知
(草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上调为13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上调为90万元。
二、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