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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今日限行尾号是多少,今日沧州限行尾号

   日期:2024-03-13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78564.xrbh.cn/mobile/news/3253.html
核心提示:大家好,霖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栾川县今日限行尾号是多少,今日沧州限行尾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孟津

大家好,霖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栾川县今日限行尾号是多少,今日沧州限行尾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孟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

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2020年2月8日20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制通行区域

全县行政区域内,除县域内高速、国道、省道之外的所有建成道路(城区及县乡村所有道路)。进入我县临县、市界的卡点所有车辆(持有省、市、县三级疫情指挥部发放通行证的车辆除外)一律劝返。

三、限制通行规定

(一)禁止范围:所有私家车、货车、面包车、三四轮车(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农机车、工程车和未持有《孟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的公务用车。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急救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新闻采访车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可正常上路行驶。

2、运送粮油、蔬菜、肉类、水果、饮用水等民生物资的机动车应提前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经批准后允许通行;情况紧急的,可电话报备,事后提供证明材料、运送物资图片。

3、公职人员在县城居住、在县城工作的,一律步行上下班;公职人员在县城居住、在镇工作的,由镇出具证明后,每镇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5张通行证,用拼车方式保障上下班需要;公职人员在县城居住、在县直单位派驻机构工作的,由县直单位出具证明后,每个派出机构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1张通行证,用拼车方式保障上下班需要;公职人员在县城居住、在县外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县纪委监委将进行监督。

4、居民如需到县域外上班、打工或因病需外出就医的,凭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报所在镇(区)党委政府或相关委局同意后,准予其乘坐的机动车上路外出。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有孟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印发通行证的工作车辆。

四、通行证办理规定

对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含公务用车),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发放 《孟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需办理通行证的,各镇和县直各单位凭单位证明,统一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办理。

望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限行公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路面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措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孟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嵩县关于全县范围内

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的要求,从根本上阻断传染源、切断一切可能的传播途径,保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借鉴兄弟县(市)交通管制经验,经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9日零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疫惰公务用车;环卫、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殡葬车辆以及经报备的民生物资、疫情救援物资等运输车辆,可正常上路行驶。

二、所有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公务车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通行。上路行驶时,应随车携带行驶证,以备查验。

三、公职人员上下班使用的车辆需由乡镇或相关委局出具证明,并核定上下班行驶路线,报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县纪委监委将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严肃问责。

四、居民如需到县域外上班、打工或因病需外出就医的,凭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或相关委局同意后,准予其乘坐的机动车上路外出。

五、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六、对违反通告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审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予以记3分,处100元罚款。

七、请广大群众和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本公告之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栾川县关于县城区机动车禁行的通告

(来源:精彩嵩县、孟津交警、栾川交警)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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