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要赔偿
当庭履行减诉累
原告经人介绍到白银区某茶园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约定劳务费每天200元。2024年7月,原告雒某在工作期间擦桌子时,桌子出现漏电问题,导致原告被电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情,并尝试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但被告态度坚决,不同意赔偿。庭审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利益诉求,避免双方持续争执可能遭受的更大损失,秉着“实质解纷、减少诉累”的原则,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伤情,兼顾茶园经营状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通过不断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历了多次你来我往的“极限拉扯”,双方不断“求同存异”,终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说服被告履行款项,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7000元赔偿款,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一枝一叶总关情。劳动争议案件的当庭履行,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劳动者快速获得赔偿款,有效节约诉讼资源。西郊人民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实质化解纠纷,充分发挥调解撤诉的作用,坚持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不仅要“调”,更要“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督促当事人实质履行。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秉承“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多措并举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劳动者维权周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追求,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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