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五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06) 关于芦溪县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2月26日在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易 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全县2016年财政总收入年初任务为147950万元,经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财政总收入调整任务数为140000万元,实际完成140815万元,为调整任务的100.6%,比上年完成数增加6193万元,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1115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756万元,下降2.4%;非税收入2925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950万元,增长4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9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99万元,增长0.4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全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494万元(县本级支出167877万元、乡镇级支出45617万元),经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170452万元(县本级支出调整为124835万元、乡镇级支出仍为45617万元),实际支出2529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8.4%,比上年增加31992万元,增长14.5%。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比上年增长20.8%; (2)国防支出2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8.1%; (3)公共安全支出83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7%; (4)教育支出479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8.3%; (5)科学技术支出60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57.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56.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比上年增长22.8%; (8)医疗卫生支出237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8.7%; (9)节能环保支出66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8%,比上年增长82.9%,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增加所致;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5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1.2%,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增加所致;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1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比上年增长7.6%; (12)交通运输支出37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4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9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44.8%;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0.9%,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增加所致;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63.9%,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减少所致; (16)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5%,比上年下降40.4%,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减少所致;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08.2%,主要是上级财政专项指标增加所致。 3.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支出105927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追加51949万元,上级财政结算补助安排支出55582万元,税收返还收入304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927万元,其他统筹财力22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收入中新增债券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229万元,减去上解上级财政支出4153万元,支出总指标为25450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52964万元,比上年增支31992万元,增长14.5%,年终滚存结余154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47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827万元,同比下降8.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41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收入163万元;其他基金收入273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59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333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102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基金支出43044万元;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1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支出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万元。 3.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762万元,超收安排支出29713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追加165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344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42万元,支出总指标为46230万元,全年基金支出4459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32万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核心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坚持勤征细管,财力保障实现新突破。始终把促进财政增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积极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征管,努力向上争资,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0815万元,同比增长4.6%。一是抓征管夯实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营改增”减收双重压力,加强与国税、地税及各乡镇的沟通协调,着力抓好税源监控,科学分析税源变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划拨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征管力度,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抓争资保需求。全力以赴向上争资立项,完善争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部门争资积极性。全县争取资金380844.6万元,其中:支持、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争取资金82316.6万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83000万元,争取债券资金38505万元,通过城投公司等平台融资177023万元。三是抓融资强基础。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22530万元,“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9702万元。四是抓调度促执行。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两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结余结转资金4672万元,在全省100个县区排名中列第一。 2.坚持优化支出,民生发展实现新进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累计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62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2%,同比增长13.8%。一是支持教育事业。教育支出47921万元,同比增长18.3%,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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