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网络环境的健康、文明、有序,关乎其成长之路的护航,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近日,一系列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案件浮出水面,揭示了当前网络环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审视法律边界、探讨责任归属的鲜活样本。
一、肖像权与名誉权的网络捍卫
首先,聚焦一起小区争执引发的网络侵权案。乙某与邻居的冲突被丁某拍摄并发布,视频中乙某及其未成年子女甲某1的面部清晰可见,且含有对甲某2的负面评价。丁某、丙某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侵犯了甲某1、乙某的肖像权及乙某、甲某2的名誉权。此案警示我们,任何人在处理现实矛盾时,都应尊重他人隐私,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应审慎。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未经许可擅自发布他人肖像,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肖像,不仅构成肖像权侵犯,若附带恶意评价,还可能触及名誉权。丁某、丙某被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体现了法律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二、游戏充值:未成年人的“虚拟消费”与监管缺失
其次,小学生沈某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父手机号、支付宝在某游戏平台大额充值,累计达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沈某某的高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身份不符,游戏平台实名认证形同虚设,违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规定。最终,游戏公司返还充值款项,并收到司法建议书,要求严格实名认证,规范服务。此案例凸显了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过度消费的现象,以及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上的漏洞。家长、学校、社会与企业四方合力,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的不良行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三、防沉迷系统的“破壁者”:诈骗罪的严惩
再观黎某某、黎某诈骗案。二人利用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发布虚假信息,诱骗未成年玩家扫码转账,骗取巨额钱款。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黎某因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此案警示,以解除防沉迷系统为幌子,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暴露出部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亟待加强教育引导。
四、电商平台责任边界的划定
最后,李某遭遇网络诈骗案中,其母王某起诉电商平台,认为平台对用户及店铺管理不当,导致其财产损失。法院认为,王某之子受骗支付款项,平台及店铺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且已履行法定注册审核义务,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此案提醒,面对网络诈骗,家长应提高警惕,及时保存证据报警,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而电商平台虽在此案中免责,但应进一步提升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审核力度,强化用户风险提示,共同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担当。法律为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撑起保护伞,但更需各方主体携手共治,强化法律约束,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构建清朗、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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