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对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提出了改革任务。
总的要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为法律制度。
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就是要以法治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系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全会重点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应当贯彻五点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从法治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
三是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四是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
五是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