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首先要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退运?
第二,时间问题,货物进出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和没超过一年的要做分别处理
第三,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出口?还是买单方式?还是不正常渠道出口?
第四,出口退税问题,是否已经退税?如果退税,海关肯定要你补回去
第五,其他问题:有没有收汇?有没有退税?有没有核销?退运货物的货物方向:是进来不出去了,还是翻修后再出口??
退运货物所需要的单证
1 海洋提单、提货单
2 进口INVOICE、装箱单
3 退运协议(中文、双方要签字,写明退运原因)
4 报关委托书
5 报检委托书
6 出口核销单、报关单黄联、白联
7 出口INVOICE、装箱单
8 致上海海关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情况说明各一份(说明退回来的原因)
9 如当时是做手册出口,请提供手册
10 如核销单已核销,至外汇管理局开具“已核销证明”;如已补税,至税务局出具已补税证明
11如出口的经营单位为上海企业,请提供退运货物情况表(有格式)
12.提供包装证明
知识点补充:
1、发生出口退运的,如何开INVOICE?
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如发生退运的,应按规定开具负数的《出口商品销售INVOICE》,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作为开具红字INVOICE的依据。
2、出口退运,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的处理:
近期公司发生了出口退运业务,已到国税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到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时,发现实际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因此海关不予办理退运手续。请问:我能否重新到国税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答:出口企业出具退运证明后,发现实际退运与退运明数量不同,应到退税部门先作废原来退运证明,再重新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