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集中骨干力量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月28日,市市场监管执法二大队对泉州市鲤城区泉佳福宾馆(沐诗酒店)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4月18日以酒店装修无房为由联系之前已定房的消费者,要求消费者主动申请取消五一假期的订单。但商家却在消费者取消订单两个小时后,将该房型提价并重新接单销售。
该商家涉嫌违反消费权益保护法,构成消费欺诈。针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二大队立即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确保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
编辑:翁欣桐
审核:陈劲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