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谁批准
的批准这事,通常来说,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来负责的。
像那些一般的刑事案件,到底要不要立案,那可就是公安机关来决定。
而,就不一样,是由人院直接去受理的。
在公安机关这边,要想立案,那必须得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行。
要是检察院自己去侦查的案件,那就是由检察院来决定要不要立案,而且得经过检察长的批准。
检察院要是发现公安机关有应当立案却没立案的情况,那它就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给出不立案的理由。
要是检察院觉得公安机关给出的理由站不住脚,那就得通知公安机关让它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之后,那肯定就得赶紧立案。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它们的立案批准主体是不一样的,而且都得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办事,这样才能刑事案件的处理都合法合理。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追诉期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存在追诉期的问题? 实际上,刑事案件同样受到规定的束缚。
这一概念具体指的是借由去追究罪犯的责任的。
在这一期间内,只要已经超出了追诉时效,那么相关部门就无法再对此展开追究,已经被追求处理过的案件也需要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其追诉时效有着如下四个明确的规定: 首先,针对法定最髙为不满五年的罪行,其追诉时效限定时长为五年; 其次,如果被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形,那么追诉时效将为十年;若被告的法定最髙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会被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即便被告的法定最髙刑罚为无期或者,我们同样需要遵守追诉时效长达二十年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过了这二十年的期限,如果相关部门依然觉得必须对被告进行的话,他们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并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关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七条 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主动或被动提交的刑事案件状,其立案审查时间通常为七天内做出决定。
若涉及到重大、复杂且需要详尽调查的线索,则必须经过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此时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属于特别重大、复杂的线索,则须得到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进而使立案审查期限的上限得以扩充至60日。
另外,国家公安机关对于机关移送而来的刑事案件,需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工作,且审查期限被设置为十日或至多三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控告、举报、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
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