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修订版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新增条款,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约定由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 于文涛:主要涵盖了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一系列相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我们通过相关条款鼓励广大的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是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管理办法》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杜绝以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竞争。明确特许经营应当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权机构代为向用户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 于文涛: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来吸引广大的民营企业,投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获取合理的回报,促进实现相关领域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