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业逻辑到资本逻辑:
中国电影生产主体的社会网络分析
---基于2004-2014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的合作关系
作者:李彪 陈璐瑶
本研究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了2004-2014年国内片票房较高的电影职员表中的电影制片人和导演的合作关系,通过分析发现和2004年相比,2013年电影生产者关系网络的密度、度数中心性和中间中心性都保持了上升。同时,一部分制片人群体逐渐占据了网络中的中心地位。说明电影制片人的角色回归,电影生产主体关系网络越来越走向不均衡和中心化、集权化,电影生产关系网络以少数电影公司为核心形成不同的“圈子”。以资本为逻辑的“跨业”、“跨界”和协同生产的电影生产机制逐步形成。
自2003年中国电影业开启产业化进程,近十年来,中国电影产业正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因此,研究中国电影产业的生产机制及流程很有必要。电影产业中不同生产机制的形成和变动,会对电影产品的内容生产带来或阻碍或促进的影响。
因此,本研究的问题为:中国电影产业发展至今形成了什么样的电影生产机制?在电影的生产过程中,电影(内容)生产者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关系?这种关系有什么特征,其中的权力结构又是如何?形成这些特征和结构的深层次原因又是什么?
本研究利用2004-2014年中国电影票房数据、职员表中制片人、导演等数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其进行分析,从而对电影生产者合作关系网络的变化和结构进行系统性的观察。本研究将对以下假设进行检验:
H1:2013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关系网络的密度超过2004年和2009年
H2:2013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关系网络相较于2004年更加不均衡和中心化
H3:2013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关系网络相较于2004年,制片人群体在网络占据了更为核心的位置
H4:2012-2014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关系网络以电影公司为核心形成不同的“圈子”
本研究选择2004年至2014年作为研究的时间跨度,选择2004年、2009年和2013年当年度票房排名前15名的国产电影的职员表数据,利用UCINET6软件对所收集数据形成的矩阵进行社会网络分析,分析其中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形成的合作关系。
除了数据分析之外,本研究还将利用其它或“完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或“公开显露”的文本,如公开新闻报道、产业资料、公司材料、案例资料等作为补充资料,相互结合分析。
01.
以制片人群体为中心的电影生产机制
通过对2004-2013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关系网络进行历时性分析,本研究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关系网络的密度上升,以度数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衡量的网络中心性也基本保持上升,基本验证了提出的研究假设H1、H2、H3。这充分说明,电影生产者关系网络中行动者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且趋于“集权”,出现了占据网络中心地位的电影生产群体。在这个群体中,制片人群体占了大多数,且在制片人群体中,又存在少数几个掌控网络资源流动的核心制片人,如下图所示。
图1 2004年中国电影制片人、导演合作关系网络
图2 2009年中国电影制片人、导演合作关系网络
图3 2013年中国电影制片人、导演合作关系网络
在电影产业发展早期,以导演中心制为特征的电影生产机制,使得导演群体在电影生产过程中是分散且相互间缺乏合作的。而制片人群体与导演群体之间形成的固定搭档,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制片人群体之间产生合作关系。因而其网络密度、中心性皆较低。随着电影市场规模,市场化逻辑开始贯穿于电影产业中的各个环节,在市场化的专业分工逻辑下,制片人群体的地位回归。职业制片人成为电影生产过程中的协调人,统筹制片、发行等各个环节,同时参与多部电影的生产过程,在不同制片人和导演群体之间建立联系,提高了网络的密度和中心性。一些制片人在此过程中成长为网络的核心节点,在电影生产关系网络中具有掌控资源流动、根据生产目标调动和分配资源的权力。
02.
以少数电影公司为核心的电影生产者关系结构
本研究发现,围绕核心制片人所形成的子群体具有明显的公司隶属与联盟特征,其中的核心电影公司为中影集团、光线传媒、华谊兄弟、博纳影业;次核心的电影公司为小马奔腾、乐视影业、麒麟影视、我们制作电影工作室等等。
图4 2012-2014年中国电影制片人、导演合作关系网络中的11个“2-宗派”
好莱坞所形成的制片人中心制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关系结构,是电影市场中的垄断结构在电影生产机制上的反映。罗斯滕以一种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指出,(当时的)好莱坞被八个主要的公司组织所支配,这八个主要公司共同占据了美国电影总产值的80%左右,支配着电影制作、分销(发行)和在院线中的放映——当时好莱坞电影产业的一体化是彻底的。在八大电影公司中又存在主要四个核心公司,而“好莱坞和整个电影产业的权力和名望,都分布于这四个主要公司管理者的周围”(Rosten, 1970:60-64)。从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框架来看,市场结构决定厂商的市场行为,在垄断的电影市场下,形成以制片人(核心制片人是垄断公司的高管)为权力中心的“垄断”的电影生产机制也是理所当然。
根据艺恩咨询《2013-2014年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2013 年电影制片公司市场份额前10名中,中影占5.0%,排名第一;光线影业占3.3%,排名第二;华谊兄弟占2.8%,排名第三;博纳影业占2.0%,排名第七。2013年电影制片公司市场份额前10名与2012 年相比有较大的变化,民营电影公司的市场份额波动尤其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电影制片公司的发展还未进入成熟的垄断阶段,“与市场发展稳定的好莱坞六大制片公司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03.
以“资本”为主导逻辑的“跨业”、“跨界”行为
本研究发现2004-2013年电影生产者合作关系网络的中间中心势经历了一个先升后降的过程。经过计算,这与2004-2013年节点相对度数中心度排名前10中制片人所占比例(2004年为76.92%,2009年为80%,2013年为69.42%)的走势保持了“同步”。结合相关数据分析这种先升后降的变化可能是因越来越多的“跨业”电影生产者进入网络的核心群体而导致的。
表1 2004、2009、2013年中国电影制片人、导演群体平均相对度数中心度对比表
2012-2014年电影制片人和导演合作关系网络的核心群体中就包括了一些“跨业”人士,比如陈可辛、徐克。而一些制片人如黄建新、韩三平本身也是“跨业”人士。这可能说明,拥有“多面手”的专业能力可能并非进入核心群体的主要因素。
因此,本研究认为,市场化专业分工逻辑下的“制片人中心制”虽然已经成为中国电影生产机制的主流,但并非电影生产机制的核心逻辑。可以说,市场化下的“制片人中心制”倡导的生产分工培养出了大批职业制片人和职业导演。但实际支配和协调这些“职业化工人”的背后力量是“资本”(资本的拥有者)。类似“跨业”、“跨界”的业界现象,实际上是资本逻辑开始占据主导的表现。
从资本逻辑出发,可以更好地理解其他“跨业”和“跨界”现象。明星的“跨业”行为可以说是依托了其个人的社会资本和知名度。而一些出版业或电视业人士的“跨界”,一方面依托的是社会资本,另一方面依托的则是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本。优质的知识产权是优质的无形资本。很多电影,如《匆匆那年》《北京爱情故事》,以及电影《三体》《甄嬛传》皆是从原版小说或电视剧改编的、围绕知识产权的开发项目。如果各类资本能够更紧密地结合,那么“跨界”和“跨业”变得会更加普及和容易。在资本逻辑下,处于非核心地位的职业制片人和职业导演实际上也成了附属“工人”。比如张艺谋在与过去的制片人搭档张伟平“分道扬镳”后,最终签约了乐视影业,成为乐视旗下众多职业导演中的一个。当然,张艺谋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无形资本,如其个人依靠多部影片所积累起的品牌影响力。这或许能使其与一般的职业导演区别开来。但在2012-2014年的关系网络中,张艺谋已经处在网络的权力边缘位置。
04.
资本逻辑下电影公司的市场地位
由于传媒产业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业,产业链相对复杂,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已经从过去的价值链运作慢慢演变成为各种软硬件批次支撑的产业价值系统,而且与社会外部资源联系紧密(喻国明等, 2004:294-295)。因此,即使电影公司在电影某个产业链(价值链)环节中不处于核心地位,若其具有较大的产业价值,仍可能成为产业中的核心。
因此,摆脱单一产业链视角,从电影全产业链的角度来分析各个电影公司的市场地位,实际上,在电影发行环节,中影、光线传媒、博纳影业和华谊兄弟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根据艺恩咨询2012-2014年《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2012-2014年电影发行排名前10的电影公司总共分别占据了89.18%、66.14%和86.28%的市场份额,根据经验法则判断其市场集中度指标CR4和CR8,均属于高度集中。这种在制片市场分散而在发行市场集中的状况,实际上是“纵向一体化的表现”。从电影全产业链价值的角度审视这些电影公司的市场地位,可以认为其在电影产业中占据了强势的地位。这是形成以少数电影公司为核心的电影生产者关系结构的市场基础。
中国电影产业开启产业化进程以来,这些电影公司就没有停下过在全产业链布局的步伐。其中一个突出表现是,2009年才正式进入电影业的小马奔腾,在2011年就宣布成立北京小马奔腾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开始涉足院线建设。民营电影公司的灵活性,使得其相比于中影、华影等国营电影公司在资本运作上更具优势。虽然中影、华影具有行政赋予的天然垄断权(垄断了进口分账片的全国发行权,但最近这种权力被削弱了),但民营电影公司通过IPO上市、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在自身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上下游扩张。比如,华谊从电影制片向发行的扩张,博纳影业、光线传媒和万达影视从发行向制片的扩张。一些在发行领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电影公司,如华影,由于在全产业链上缺乏布局,因而不具有产业价值优势,从而在电影生产者关系网络中失去了自己的地位。电影生产作为一种高风险的生产活动,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业价值对其可能尤其重要。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日趋成熟,具有较高社会资本的制片人及其背后的电影公司成为电影生产者关系网络中的中间人,掌控了资源分配的权力。在表面上,这表现为电影生产机制向“制片人中心制”的转型,但实际上,“资本”运作的逻辑——在生产过程中综合运用个人社会资本、企业社会资本和公司产业价值,早已开始逐渐取代“制片人-导演”的分工逻辑而成为主导。
未来,在电影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围绕着资本逻辑,电影生产中将出现更多“跨业”、“跨界”和协同生产的现象:更多优质的无形资本——知识产权将成为开发项目,被改编成电影,从而带动其他领域的生产团队进入电影业;更多具有社会资本和金融实力的个体或组织将进入电影业,调动起专业化分工培养出的职业制片人和职业导演;而电影业内更多具有广泛社会联系和较高产业价值的个体或公司,也将“跨出”电影业,在更广泛的业态寻求商机;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传媒各个产业的边界也将越来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