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发布
武清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确保武清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4月15日00时至2024年10月15日24时实施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开展(流动火箭车)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区域:在我区河北屯炮站、下伍旗炮站,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实施作业时杜绝外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作业方式:利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备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四、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发现残骸请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82163807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来源:美丽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