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吏须自反。今之为官者,皆曰“吏之贪不可不惩,吏之顽不可不治”。夫吏之贪顽,固可惩治矣,然必先反诸已以率吏。夫富者不为吏,而为吏者皆贫,仰事俯育,丧葬嫁娶,几欲资其生者,与吾同耳。亡请给于公,悉藉赃以为衣食。士大夫受君之命,食君之禄,尚或无厌,而窃于公取于民,私家色色,勒吏出备,乃反以彼为贪为顽,何耶?故尝谓惟圭璧其身,纤毫无玷,然后可以严责吏矣。
——宋·陈襄《州县提纲》
官员有管理胥吏的职责,胥吏贪污枉法,是必须要处理问责的。理论上来说,官员严格要求胥吏,并不以官员本身非常清廉干净为前提条件。即使官员是一个贪官,他要求下面的胥吏奉公守法,这种要求本身也没错。胥吏也不能借口说官员是贪官,自己可以有样学样去贪污。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弄清楚的。
但是,一个官员如果自身清廉自守,那么,他要求别人也奉公守法的时候,会更加理直气壮。从道德上看,他做到了一条尺子量到底,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能够做到。现在有句话叫做“打铁还得自身硬”,是很有道理的。
官员要求胥吏廉洁奉公,官员必须反求诸己,先严格要求自己,看自己是否已经做到。官员从严要求百姓的时候,同样也要反求诸己,看看自己做得怎么样。
汪辉祖在《学治说赘》中说,一些官吏非常苛刻地问责百姓,要求百姓守法,但自己有没有想想,是不是真的做到了严格奉公守法?不说那些贪酷的官吏,就是一般的官吏,谁能做到在俸禄之外,分毫不取?比如陋规,本来就是非法的,哪个官吏没有拿过陋规?官吏自己都不能守法,却把老百姓绳之以法,难道不觉得愧疚吗?汪辉祖因此说,遇到百姓犯法,官员要反求诸己,反思自己,以一种宽恕的心肠,能从宽则从宽,不要过分苛刻。
在这里,无论陈襄,还是汪辉祖,都提出官员治理胥吏和百姓时,要有反求诸己的精神,有推己及人的精神。你自己做得不好,就很难要求别人做得很好。想让别人做得好,自己首先要做得更好。如果你自己无法做得更好,也就不要要求百姓做得更好,因为你自己做不到却如此要求百姓,其实是很苛刻冷酷了。
古人说:“律己当严,待人当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无是理”。可谓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