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民闫先生拨通奔流新闻“记者帮”热线(0931)8159555求助,称他刚买不到5天的手机问题频出,想要换新机却遭遇售后“冷处理”。
3月16日,闫先生在兰州市城关区荣耀体验店瑞德摩尔店花费5499元购入一台荣耀magic7手机。满心欢喜地开启新机体验,没想到仅用了两天就状况不断。“从3月18日开始,手机频繁卡屏、黑屏,根本没法正常使用。”闫先生无奈地说道。
3月19日,闫先生带着手机来到南关什字G99的荣耀售后店检修。售后出具的《荣耀终端服务报告》显示:经检测设备硬件正常,无硬件故障,系软件故障。然而,本以为找到问题根源就能顺利解决问题,没想到却陷入僵局。闫先生气愤地表示:“买了新手机,却不能正常使用,售后工作人员告诉我手机不能退换,要检测我的手机数据,查问题原因,这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暂且不论,这种处理结果我不能接受。”
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闫先生无奈之下向奔流新闻“记者帮”栏目组求助:“手机还在七天质保期内,商家既不退换也没个说法,实在太让人生气了,希望通过你们帮我维权。”
记者随即联系了荣耀体验店瑞德摩尔店,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体验店主要负责售前服务,若手机出现问题会协助消费者解决,换机、退机则需要售后开具的相关单据。
随后,记者致电售后中心说明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与工号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仅能检测出手机软件问题,后续处理需与厂家沟通。
为推动事情尽快解决,记者又致电荣耀手机厂家,相关工作人员承诺安排专人跟进。没多久,闫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欣喜表示:“售后工作人员已经联系我,承诺给我换新机。但新机要从厂家发货,还需要等几天,谢谢你们的帮助!”
在此,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遇到售后纠纷时,要及时保留证据,检测维修留存售后出具检测报告,以便于事后合理维权。
律师观点:
甘肃鼎宇律师事务所高志兴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手机三天后即频繁出现卡屏、黑屏等故障,若非人为因素,应属明显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若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当消费者提出换货需求时,销售者必须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若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者则应负责免费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并按照发货票上的价格一次性全额退清货款。”
根据《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闫先生所购手机或出现主机屏幕显示故障,在购机7日内有权自主选择退换货或修理。此外,消费者对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商家和售后清晰解释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案,并保障个人数据隐私不受非法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