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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须知

   日期:2025-01-12     作者:ycip20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78564.xrbh.cn/mobile/news/32581.html
核心提示:1、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

1、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

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2、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

“两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5%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基金报销限额均为150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90%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700 元,报销比例 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70%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 20%计算 (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 1 万元),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 6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50%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报销限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报销限额一个年度为30万元。

5、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

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根据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分担比例,对于超出第三方责任以外由本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相关部门未划分责任比例的,根据调解文书、法律文书等确定医保基金分担比例; 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诺无他方责任后,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出现虚假承诺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依据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相应情形的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予以认定,并由当事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起付线。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为 1.5 万元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 5 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 60%5 万元—10 万元段,报销比例 65%10万元—20 万元段,报销比例 75%20 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 80%

年度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 30 万元。

7、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政策:

持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及 7 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凭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50%,单次报销限额为:每具大腿假肢 1700 元,每具小腿假肢 800 元,每只助听器 3500 元。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享受医保定额补助,自然分娩补助 1600 元,剖宫产补助 2400 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可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但当次住院医保报销金额低于定额补助标准时,可按定额补助标准据实予以补差。

参保人员在省域内转诊时,可以免备案,直接使用医保卡在就诊医院登记,省内统一统筹报销,在省外就诊时,需在就诊前进行转诊备案:电话备案:舒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居民8629444/舒城县中医院医共体居民8528700线上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等。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是指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的;普通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是指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负面清单规定的。

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比例:

一年度内,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基本医疗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金支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含基本医保10万元)。

备注:转市外就医起付线为1200元。

2、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封顶线:

   六安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万元(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在经门诊慢特病或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可报费用),3-10万元,报销比例为55%10-20万元,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大病保险不设年度封顶线。

1、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指:

   小共济:是指参保职工个人账户金额,该金额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大共济:是指单位缴费,不划入个人医保卡,放到共济保障池的部分,在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范围内实行普通门诊共济保障使用。

(个人账户:自202271日起,按照本人缴费的2%计入,退休职工每月计入70元,今后按照国家规定动态调整)     

在职职工医保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50%,年度封顶线2000元;

退休职工医保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60%,年度封顶线3000元(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及门诊共济保障待遇,普通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连续计算);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

   办理过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市内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3、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为什么限制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仍然是基于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设计的基金,定向使用,防范疾病风险,避免把个人账户单纯理解为个人所有,混淆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区别。

1.困难人群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实施倾斜支付,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2.罕见病人群。对于国家《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第二批罕见病目录》中收录的部分罕见病病种,目前特殊治疗药品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罕见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或有临床循证医学证据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为 2 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支付金额计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跨省人员罕见病待遇按照省内政策执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以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 个百分点。

1、门诊慢病怎么申请:

六安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病病种,共74种。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公众号上申请,提交《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申请资料;

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三个病种,参保地医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系统出院信息,直接认定门诊慢性病,实现“免申即享”待遇。

2、多疗程住院政策:

全省统一将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种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同一年度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3、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封顶线

 起付线:慢特病基本医保起付线为500元,同时享受多种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其中高血压、、糖尿病不设年度起付线。

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5%,居民医保报销:特殊慢性病按照当次就诊医院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普通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

封顶线:同时患多种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增加病种限额的50%增加支付额度。

4、参保地变更,门诊慢病待遇:

对市内享受门诊慢病的参保人员,参保类别或参保地发生变化,门诊慢特病可变更到新参保类别、参保地,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新参保类别重新计算,已使用的限额及起付线相应扣减。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城镇女职工生产之前连续缴满6个月(补缴不算),第7个月生育可享受相关待遇,产前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产前登记。产检项目内容符合医疗保险药品、诊疗目录等,按照职工门诊共济政策予以报销。

2、男性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由男职工申报生育补助金。标准按参保女职工定点服务机构平产、剖腹产对应标准的50%报销,女方已享受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定补的应予以扣除。

3、职工异地生育政策:异地生育的备案登记手续与正常手续一样。生育过程中,需先行垫付医药费,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社保卡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终止妊娠中,人为因素终止妊娠则不属于报销范围)。

 双通道药品支付政策

患者住院期间,所需外购药品原则上由双通道药店免费送达双通道医疗机构交责任医师临床应用,出院时,与住院费用一起按照住院政策报销。门诊慢特病患者,外购双通道药品,必须由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执行现行的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凭相关票据回参保地交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

异地就医政策

◆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省内市域外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5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

省外异地就医的,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20 个百分点。

 大额会审其它政策

1先天性唇腭裂可以报销

2、斜视、多指、胎死腹中、胎儿畸形等引产按正常住院报销,正常引产不予报销。

3、发票中有税的部分,不予扣除,按总费用处理、

4、因特殊情况造成的重叠日期住院的费用,且系统不能回退处理的,可回乡镇卫生院手工报销(需由参保人提交情况说明,由未结算的医院提交未结证明)

5妊娠剧吐、妊娠期并发症按普通住院报销,

6二胎开放后,输卵管复通术给予患者报销,按普通住院报销

7取环不予报销

8、多生牙、阻生牙、埋伏牙给予报销,职工口腔种植相关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年度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以进行报销,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9、走了军保统筹报销或少儿基金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可以给予报销

10、慢性病患者,在省平台按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没有统筹基金报销的,经系统核査情况属实的可以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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