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印发的《意见》除了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外,还对国有资本和外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支持政策。推动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分类考核评价。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实行委托运营的,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租期;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租期可适当延长。
鼓励外商投资国内养老服务产业并享受国民待遇。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推广,丰富养老服务场景,释放养老消费潜力。开发旅居养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目的地建设。
房连泉认为,过去文件中较少提到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这说明政策开放力度更大。国有资本、社会力量、外商投资的进入,能够更好地满足适龄群体多样化的消费选择。普惠养老不能单纯依靠国有资金,社会资本进来后,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或优惠政策,也能够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