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司  快速  上海  中国  企业    未来  政策  系统  公司2 

中国法院网

   日期:2024-10-22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www78564.xrbh.cn/mobile/news/25275.html
核心提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29日,我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4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8.4%,民间借贷案件已上升为我院第二大商事案件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29日,我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4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8.4%,民间借贷案件已上升为我院第二大商事案件类型。我院民间借贷收案量大幅攀升,主要原因在于《规定》实施所带来的管辖变化。《规定》明确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实践中,借贷双方较少约定管辖或合同履行地,所以在最常见的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的案件中,除了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起诉外,出借人作为接受还款(即货币)的一方,也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出借人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方便了当事人就近选择法院进行诉讼。长久以来,被告住所地一直是我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首要管辖依据,但自《规定》实施一年来,以原告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在我院的案件比例从21.6%上升为44.5%,被告住所地的案件比例则从62%下降为38.3%,合同履行地成为我院此类案件最主要的管辖依据。
本文地址:http://www78564.xrbh.cn/news/25275.html    迅博思语 http://www78564.xrbh.cn/ , 查看更多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更多>同类最新资讯
0相关评论

文章列表
相关文章
最新动态
推荐图文
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二维码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2023022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