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等材料
此项政策简化了以往“先还贷再提取”的流程,省去了提取环节,办事更加便捷。
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解决职工实际需求,文件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权利人限制。
调整前
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调整后
职工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因离婚财产分割、夫妻更名、继承等事由,可以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办理方式:柜面办理
办理网点:原贷款行的贷后网点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婚姻状况材料、变更原因说明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非交易类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需求。
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调整前
深圳户籍且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调整后
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例如,惠州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享受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权益。
办理方式:柜面办理
办理网点: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宝安、龙岗、龙华管理部)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等材料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我市自2012年12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缴存时间累计满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补贴金额=历年结息总额(含销户利息)×补贴比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提高了补贴比例:
1年≤累计缴存年限<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5年≤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此外,为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贷款补充规定》还明确,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将线上向房地产评估机构发起评估,整个流程不会延长商转公贷款审批时间,也不会向职工收取任何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