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我起诉离婚,我已经交诉讼费,开庭的时候我还要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诉讼费根据双方争议的财产数额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通常情况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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