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包含贷款条件、贷款额度、首付比例、住房套数认定、贷款年限、贷款额度及利率、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标准、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贷款材料等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昆明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至2025.1.5)
昆明公积金贷款是支持缴存人在昆明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商品房贷款、再交易房贷款(含带押过户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商转公贷款、商转组合贷款。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2、单位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可以申请贷款,如果不是足额缴存,没有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中间有停缴、缴存不够的话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
3、灵活就业人员在昆明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首次缴存满12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4、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5、有偿还本息,信用状况良好;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保证人单个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有贷款、信用卡等存在当期逾期未还,或有担保人代偿记录的;
(2 )近5 年内贷款、信用卡等逾期记录合并计算后达连续6 期及以上或累计10 期及以上的。5 年的期限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
(3)存在呆账、冻结、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
(4 )存在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形的;
(5)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6)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6、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什么样的新建商品房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且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可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8、以下情况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房合同或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父母(借款申请人未婚)或未婚子女(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 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
(3)部分区域内的不宜实现变现处置的住房;
(4)、已设立居住权的住房。
二、首付比例下限
购买商品房住宅
首套房:20%
二套房:20%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保障性住房
首付比例:15%
三、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住房套数认定看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看商业贷款记录。
四、贷款利率政策
1、 首套房
年限1-5年,利率为2.35%;
年限6-30年,利率为2.85%;
2、二套房:
年限1-5年,利率为 2.775%;
年限6-30年,利率为3 .325%;
五、贷款额度
1、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
2、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4、 生育二孩家庭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0万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96万
5、 生育三孩家庭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5万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104万;
(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
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子女、三个子女的缴存人家庭;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且拥有两个子女、三个子女抚养权的缴存人家庭。
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抚养协议、收养登记证等可反映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6、 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75万元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
注: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的,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
六、贷款年限
1、 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2、公积金贷款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前20年(含)。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住房,应根据住宅建设用地首次登记时间计算可贷年限。
七、异地住房公积金
( 在昆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云南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云南省内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云南省外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昆明城区(包含呈贡区)购买住房的,公积金缴存在云南省内,可以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家庭还款能力标准
家庭月负债占家庭月收入不超过60%,且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扣减加推月负债金额。
(1)家庭月负债/家庭月收入≤60%
(2)(家庭月收入-家庭月负债) ≥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x 家庭总人口数
2024年昆明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为735元/人/月
家庭月收入认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职工单位按月补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工资收入(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相关人)+ 家庭其他收入
九、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购房人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现房及期房),无需先垫付首付资金,缴存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1)可提取人员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的职工,且作为购买商品住房的买受人或其配偶/共有人或其配偶。
(2)提取额度
1.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金额不超房价总额;
2. 付款方式为非一次性付清的,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金额不超首付款金额。
3.个人可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额度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购房首付款可用余额查询”进行查询。
(3)支付方式
经本人授权后,缴存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指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4)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缴存职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已婚的需提供)及购房所需资料至拟购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5)办理时限
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十、贷款材料
1、个人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婚姻状况声明书》等;
(4)个人授权资料
借款申请人家庭应签署查询授权书,授权同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房产信息等;
(5)收入证明
组合贷款应按受委托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6)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符合受委托银行扣划要求的个人Ⅰ类借记卡
2、贷款用途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或其 他证明文件;
(2)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需提供完税凭证、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3、首付款相关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付款发票(收据),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现金缴款单或资金监管凭证等;
3、再交易房的售房人资料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除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外,售房人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售房人身份证明;
(2)、收款账户复印件(符合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昆明楼讯综合整理(编辑: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