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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
竟然驾乘3人……
且车上的驾乘人员
均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
近日,龙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违规骑行案件,三个尚未满16周岁的学生(同学关系),在县城体育广场用家人的手机扫码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其中一人驾驶,一人坐在驾驶者身后,一人坐在龙头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就大摇大摆、晃晃悠悠上路行驶,从体育广场行驶经过职业高级中学、龙陵一中、纪念广场、凯龙城、龙山湖,绕了大半个龙陵县城,驾驶近4个小时。
调查后,交警将三人通知到交管大队,对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迅速通知了他们的监护人,现场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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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1.注意年龄骑行
法律对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上路的年龄有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3.骑行遵守法规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紧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并排骑行,不与他人聊天分散注意力,不随意越线变道,更不要呈“S形”骑行;
骑行时要特别注意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型车辆,确保安全。
警方提示:交规要遵守,骑车要够龄,违法出事故,后悔来不及广大学生及家长要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家长要管好车钥匙,切勿成为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帮凶”。“交通安全弦”一定不能松,不要让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人生的“绊脚石”。
审核:赵家才
责编:洪济让
编辑: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