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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到“毒糖果”,擦边减肥宣传何时休?
2024-12-14 17:35

数年前,某网红销售违禁减肥食品被刑拘的话题曾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涉及的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使用。

用户观看压片糖果直播 (图文无关)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消费者对一款网售“有毒糖果”的投诉,直指其含有西布曲明,引发失眠、口干等不适症状。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涉事糖果不仅通过模糊的表述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具有“减肥效果”,而且产品可能源自一家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而电商平台对于这种“擦边”减肥宣传的商品监管,却似存在大意和漏洞。该消费者透露,针对此事,平台和网店仅提供300元的优惠券作为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网购食品或含西布曲明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网购食品含有西布曲明的投诉累计有数百条,不少消费者称食用后出现多种不良反应,这也再次为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西布曲明已被明令禁用

近期,张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花费200多元,购买了一款压片糖果。然而,品尝后他出现了失眠、口干等不适症状。张先生上网查询不适原因后,怀疑糖果内含有西布曲明成分,遂购买西布曲明快速检测卡进行自测。

快速检测卡的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为进一步确认,张先生将剩余糖果送至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专业检验,结果同样被判定为“不合格”。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检验检测结论为:经送样检验,西布曲明项目不符合200600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同时,检验结果显示,样品不合格,每千克含有1798微克的西布曲明。

记者联系了张先生所去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并了解到,在过去,所谓的“西布曲明”曾被加入声称有减肥、瘦身等功效的压片糖果等食品里,作为“减肥成分”使用。然而,自2010年起,西布曲明已经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多位医生提到,人出现失眠、口干等情况,可能就是食用西布曲明的结果。有医生告诉记者,西布曲明还可能产生便秘、腹泻、食欲下降等副作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主治医师余平波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说,西布曲明减肥药是不可以吃的。西布曲明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主要通过抑制食欲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从而达到减轻体重的作用。但是副作用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几年前,某网红销售违禁减肥食品被刑拘,其中涉及的违禁成分就是西布曲明。当时,时任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曾表示:“食品安全法第38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当中都不能添加任何药物成分,所以,西布曲明加到食品里肯定是违法的。”

在记者的询问下,张先生坦言,他是在商家的宣传下,觉得这款压片糖果有减肥效果,这才进行购买的。从购买记录来看,张先生一共买了30粒,商家备注为“一个月的量”。

链接下架厂家注销曾换马甲再卖

“我希望依据食品安全法规,获得‘退一赔十’的赔偿,并要求商家支付200元的检测费用。”近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诉求遭到了电商平台和店铺的拒绝。最终,张先生仅得到了退款以及价值300元的无门槛优惠券作为补偿。

令人关注的是,尽管张先生购买的商品链接已经下架,但记者在11月下旬访问该店铺时发现,一款新上架的糖果在商品名称和图片上与张先生所遭遇的“毒糖果”几乎完全相同,这表明商家可能仅更换了链接,却仍在继续销售该商品。

此外,在“产品参数”一栏,记者获取了生产企业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随后,记者访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的网站,从而进入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书公示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该生产企业已于2024年8月注销。

也就是说,张先生购买的“毒糖果”可能并非合规生产的产品。

12月4日,记者再度登录该电商平台,发现涉事网店已下架所有商品。

网购食品测出西布曲明非个案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网购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的投诉多达数百条,覆盖多家知名电商平台。综合投诉来看,消费者食用相关产品后,出现了口渴、心悸、腹泻、脱发、失眠或恶心等现象,且快检结果均证明产品含有西布曲明。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浏览了涉事商品的详情页发现,宣传图片大多模糊、包浆,似乎刻意避免使用“减肥”字眼,转而采用“饱腹控食一整天”“以后身材成为真正的焦点”“改善嗯嗯不畅”“提高颜值指数”“高含量,品种多样”等暗示性文字,疑似“擦边”减肥的含义。

此外,记者特别留意到,平台推荐了与被下架“毒糖果”相似的商品。在相似商品列表中,存在许多名称、包装、详情介绍与“毒糖果”相似的压片糖果。点击进入商品评价,可以看到“代谢变快”“体重下降”“掉秤快”等“好评”。

对此,记者向该电商平台发去采访提纲,询问其对涉事商家的处理措施。相关人员表示,并未查出店铺有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未收到该电商平台的其他回复。

“擦边”减肥、通便合法吗

记者查阅《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2023年版)》发现,“减肥”和“促进消化和通便”被列入24种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而涉事“毒糖果”详情页中的“以后身材成为真正的焦点”和“改善嗯嗯不畅”正好与之相对应。

然而,这种“擦边”行为是否合法呢?

近日,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所谓的“功能食品”需要获得健字号或药字号,这说明产品被国家认可且经过临床验证。很多减肥产品并没有健字号或药字号,所以它并不是保健品,也不具备“功能性”,没有资格以“减肥”“健康”的功效进行宣传,这样做是在欺骗消费者。

朱丹蓬表示,当前,颜值管理、体重管理、健康管理、营养管理这“四个管理”已经贯穿于重度消费人群,特别是女性群体。在消费升级的节点上,保健品等产品火爆是必然的。从无糖到颜值类食品的崛起,新生代消费的思维、行为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功能食品”是一片蓝海。有报告统计,2023年我国功能食品市场规模已超过3000亿元。对于产品标准,朱丹蓬分析称,需要从几个维度来看。首先看是否有国标,这能建立起消费者的信任;再看产品效果,效果好能够提升整个受众人群的认知度、认可度。“整体而言,这一类产品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端并不是非常成熟,存在一些矛盾,矛盾的背后有很多乱象。”

律师观点:
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

针对消费者张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刘馨远。他表示,若消费者从网店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经营者还可能被处以没收设备、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同时,刘馨远提到,电商平台属于服务的提供者,如果监管不到位,可承担连带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平台有监管义务,且该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容放弃或忽视。

刘馨远认为,如消费者购买到含有违禁成分的食品,可以选择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反映,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刘馨远特别提到,对于张先生提供的鉴定报告,一般不需要其进行自证,但是如果在诉讼中有异议,法院一般会选择公开进行摇号确认鉴定机构。如果经营者不配合,可视为消费者的鉴定报告有效。

刘馨远建议,购买食品前,消费者最好看一下是否属于三无产品,营养成分表需要重点查看。另外,消费者也要多学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提升维权意识。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图 | 羊城晚报记者 胡彦
编辑 | 木言
校对 | 刘博宇
审签 | 周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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