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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1-26 09:58
丽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丽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的本领不够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坚持党管政法,领导全市政法单位在执法司法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并围绕“5类案件”“7个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检查。三是制发《关于做好全市执法司法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对执法司法效果评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市政法各单位均落实了执法司法“三个效果”评估。四是制发《丽江市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任务清单》,常态化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五是由市司法局牵头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全市334家(含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公示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资格清理,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差距,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市、县(区)两级政法融媒体开设“《条例》每日一学”专栏,共推送54期学习内容,为全市政法干警及时自学提供便利。二是全市政法机关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条例》组织政法干警开展专题研讨。三是把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纳入对古城区、玉龙县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市公安局、永胜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四是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检自查,会同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丽江市党委政法委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试行)》,召开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分析研判会。五是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由分管领导在2024年第5期“政法微课”中专题讲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每月对全市政法机关落实请示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六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填报的原则要求、主体范围、对象和填报内容的要求。

二、全面统筹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统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不足,矛盾纠纷重排查轻化解”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01次(扩大)会议集体学习《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学习贯彻的通知》,督促属地和责任部门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婚恋家庭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丽江市高风险重点人管控办法》,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三是常态化滚动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强化平战结合维稳工作机制。

(二)关于“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综治中心‘龙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试点建设。目前,已建成541个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二是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分工聚焦平安法治工作,推动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增加平安法治办专职人员配备。三是深化全科网格建设,配齐配强“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N名兼职网格员”的网格员队伍。四是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丽江市网格员“以奖代补”市级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市网格员上报的高风险隐患线索进行奖补。五是广泛组织开展优秀网格员宣传活动,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对优秀网格员赠送“网格员大礼包”。六是分级组织网格员培训。

2、关于“聚焦重点地区、场所、对象,分类精准开展专项普法实地调研和统筹推进不力,普法强基短板还未补齐”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3次,制发《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的实施方案》《丽江市“一县一品”“一乡一队”普法工作队建设方案》等文件,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抓实普法工作队作用发挥。市级普法工作队立足“普法+培训+督促”职能,共下沉60个乡镇(街道)、246个村(社区),帮带基层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主要领导每月组织市级普法工作队长座谈会。三是结合“命案防控”“利剑护蕾”及特殊群体常态化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市、县普法工作队下沉一线开展7轮专项普法工作,做到专项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双融合双落实。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丽江市关于落实“法治副村长”制度的任务措施清单》,实现全市470个村(社区)“法治副村长”配备全覆盖。强化“一县一品”“一乡一队”规范化、实战化建设,积极培育群众身边不走、功能自主发挥的法治工作队伍。

3、关于“统筹行业部门对特殊人群开展摸底排查有盲区,特殊人群服务不到位,分类管控不精准、管控责任未压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丽江市高风险重点人管控办法》,对全市高风险重点人列入信息平台管控,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管控和帮扶措施。二是组织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有关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深度摸排化解专项行动,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等5类群体进行深度摸排。三是定期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进行研判调度。四是严格落实命案责任倒查。

4、关于“落实省委政法委推进创建‘省枫’‘国枫’工作督促指导不足,‘枫桥经验’丽江实践抓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县(区)党委政法委负责人先后到攀枝花市、杭州市、诸暨市等地,学习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先进经验做法。二是制定“丽江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对17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逐项推动落实。三是督促指导市级政法单位开展“枫桥式”政法单位创建工作。

(三)关于“统筹推进平安丽江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命案防控工作中重部署问责轻调研督导,命案防控攻坚不力,命案整体防控质效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通过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命案防控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丽江市2024年命案防控攻坚行动分工方案》,下发《关于加强命案防控挂联督促工作的通知》,实行市、县、乡、村四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度,逐级落实包保领导责任。三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工作,着力在一线推动落实命案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聚焦“重点人”、“风险事”,认真组织开展婚恋家庭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有关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深度摸排化解专项行动。五是推进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功能,落实乡镇(街道)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担任综治中心副主任,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六是制发《丽江市网格员“以奖代补”市级实施办法(试行)》,不断提高网格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有落差”的整改进展情况。强化组织推动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并广泛征集线索。

(四)关于“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还有较大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统筹教育、卫健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不足,行业监管失职缺位,涉未成年犯罪依然多发高发”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年度政法重点工作来谋划推进。二是部署开展“利剑护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净化校园和社会环境。三是部署开展“利剑护蕾·净土防护”专项行动,对全市399所中小学校4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精准排查,并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制定“一人一策”帮教措施,针对性开展工作。

2、关于“统筹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力度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统筹推动,抓牢“两个清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点对点”交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守住学校主阵地为关键抓手,部署开展“利剑护蕾·净土防护”专项行动,对全市399所中小学校4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精准排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涉未成年人重点案件开展复盘分析和责任倒查,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3、关于“统筹推进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各类矛盾问题、风险隐患、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事)件的发生。二是结合开展第二次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开展“利剑护蕾”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月一研判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及时交办督办、定期调度、通报情况。

(五)关于“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执法司法监督质效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法治建设质效不高,执法监督能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指导依法治市办做好全省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全省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是加强执法司法活动“三个效果”评估,采取年初统筹安排、年中工作提示等方式,督导推动执法司法活动“三个效果”评估工作落实落细。是加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案件协调、案件评查、案件督办、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有重点、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实现了执法司法监督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   

2、关于“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逐项推进落实《丽江市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点举措任务清单》。二是统筹政法机关加大对经济类犯罪的宣传、预防和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电诈案件的宣传、预防和打处。三是规范破产案件办理,深化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长期未结的破产案件,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成立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五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审判机关持续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安机关开展打假护牌专项行动,针对各类易发多发侵权问题的领域,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点举措之一,主要领导多次通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二是由市信访局牵头制定《丽江市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举措及任务分工》,全面推广“一县一码”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三是全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通知》,对登记流转、案件攻坚、督查督办、前端预防、信访行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四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全面落实初信初访案件由县级政法单位领导包案、重复信访案件由市级政法单位领导包案工作制度。

4、关于“市法学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市法学会二届理事会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制定印发《丽江市法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科学谋划部署法学会年度重点工作。二是紧密结合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市法学会联合丽江市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完成了4个课题研究。三是深化同省内先进州市的法学研究沟通交流,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第十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征文活动。 

三、聚焦政治建警,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强化督办落实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推进政法单位清廉丽江建设还有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压紧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为抓手,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三是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市政法干警分期分批到市、县两级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政法干警,进一步铸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会同市纪委召开了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分析研判会,深刻查摆剖析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步整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安排部署。五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关于“推动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争一流、促跨越”“同台竞技交流”活动,激发全市政法系统“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在全市政法系统推行积分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奖优罚劣”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废止了5项制度、4份文件,修订并重新印发4份文件。每季度召开综合工作联席会议,就制度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督促,确保现行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责任制落实和安全防控有差距方面

关于“统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 

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并逐一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二是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市级政法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就全市政法系统深入推进清廉丽江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推动。三是加大对委机关各部(室)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提醒力度,严格开展委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述责述廉工作。二是抓好日常监督。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任职谈话和集体约谈。

(三)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人员常态化业务学习制度,先后2次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二是制发《丽江市综合治理(平安丽江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化。三是严格规范财务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机关内控制度。规范出差申请及报销工作,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全程纪实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委机关领导干部政法专业能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创新开展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开展工作制度,现已完成5轮次下沉工作。二是建立运行定期研判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定期对近期重点任务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形成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3期“丽江政法讲堂”、6期“丽江政法微课”,联合浙江大学举办“丽江市政法系统工作骨干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四是突出政法专业导向,逐步调优委机关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五是通过列席会议形式加强对市级政法单位检委会、审委会、执委会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

(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抓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市政法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做到深学细悟笃行,确保学习质效。二是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建立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制度,组织全市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委机关各工作组组长、科室负责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会前亲自审核交流发言材料,确保学习质效。

2、关于“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谋划推动党建工作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班子成员研究分析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理清工作思路。二是研究制定《2024年市委政法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4年度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清单,全面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针对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反馈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调整优化委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进一步理清支委工作分工,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党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特色亮点”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创建,依托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强化基层政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党组织触角,建立网格党组织3955个,积极推动网格长、网格员由党员担任。三是开展典型引领,打造5个省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创建541个县、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要领导、支部书记分别为委机关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三是规范台帐资料,对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相关材料已全部完成归档。

(五)关于“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落实“协管”制度,按照“六抓六促”的思路以项目清单化方式抓实队伍建设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政法队伍专题调研,动态储备一批优秀处科级干部。二是委机关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规范意识和干部工作的严肃性,提升工作标准和质效。三是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存档工作。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对照市委组织部明确的《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规程》《市直单位科级干部调动、调任工作规程》,梳理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七、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方面

一是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落实上轮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问题,逐项研究分析、逐项推动整改。二是由分管领导先后2次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四是健全完善《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丽江市综合治理(平安丽江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制度,推动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五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录入固定资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3990599;邮政信箱: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电子信箱:ljzfbjb@163.com。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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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和云龙  初审:刘金坪  编辑:和占江

来源:丽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

投稿邮箱:ljzfbjb@163.com

丽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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