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2023年“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要求,促进经济稳增长,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决定在中秋和国庆期间,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与商家
参加此次活动的商家为在大名县注册,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的限额以上入统企业(包括:商超、汽车、家电、黄金珠宝),共计9家(名单附后)。
二、活动方式
商超、珠宝、家电等以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开展,消费券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线上投放,消费者通过百度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消费券”,下载或打开百度APP进入“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选择大名县进行领取;汽车补贴采用线下补贴购物卡或加油卡的方式进行。
三、活动时间
1.线上消费券:2023年9月27日-10月8日(结合市商务局组织的活动时间适时调整)
2.线下汽车补贴:2023年9月12日-10月8日
四、支持额度(共计150万元)
1.线上投放70万额度
(1)商超投放60万元。购物满80元减20元,购物满200元减50元,购物满400元减100元。
(2)家电投放5万元。购物满3000元减300元,购物满6000元减600元。
(3)黄金珠宝投放5万元。购物满3000元减300元,购物满6000元减600元。
2.线下汽车(家用轿车)补贴80万元额度
购买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购买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
五、活动规则
(一)线上消费券。每天上午10:00限额发放。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在县域内参加此次促消费活动的商家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消费券”有效期3天,最后核销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活动期内未核销券回到券池继续发放,发完即止)。
(二)线下汽车补贴。消费者必须是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且在活动期间开具发票等手续即可享受补贴,申请补贴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补贴额度用完为止,最晚不得超过2023年10月20日。
六、核销(算)方式
(一)消费券。消费者打开百度APP进入“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扫描“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了商家信息。参与活动的商家,2023年10月20日前收集汇总“消费券”核销记录凭证及消费者消费记录凭证等相关材料后,报县商务局进行核算,逾期不再进行结算。商家把所核销的券码和消费者手机号手写到所对应消费记录凭证上。
(二)汽车补贴。2023年10月20日前,购车人携带购车发票、身份证、购车合同、付款证明、购车人承诺书、补贴申请表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汽车销售企业公章)到县商务局申领补贴,审核无误当场发放,逾期不再补贴。购物卡或加油卡先由县商务局从限上企业支取,待活动结束后,县商务局根据发卡总额,向县政府申请财政资金,兑付给商超或加油站。
七、其他要求
1.为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或成立专班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及“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县商务局申请兑付资金。
2.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需签署格式承诺书,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商家,将取消参与资格。
附件1:大名县2023年“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商家名单
附件2:商家承诺书
附件3:购车人承诺书
附件4:购车补贴申请表
监督电话:0310-6562869、6562420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
原标题:《150万额度!大名县2023年“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