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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涉及义乌全域!
2024-04-02 13:07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义乌发布

近日

义乌市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向各镇街、有关部门发出提醒

要求认真做好清明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

全力筑牢安全防线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前

义乌市人民政府发布

清明期间

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市林区内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下列用火行为:

1.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吸烟、乱扔烟蒂、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玩火;

4.严禁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5.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

6.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义乌市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或义乌市公安报警电话(110)进行报告。

五、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失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为切实加强清明祭扫活动的管理

确保我市林区安全稳定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

要清醒地认识

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要加大对所属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抓好整改,消除工作隐患。

在强化防火责任落实的同时,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多举措、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在火源管控方面,要严之又严,尤其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当前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这段时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盯紧墓地周边、零散坟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在清明前对杂草、灌木及枯枝树等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要严格遵守禁火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加强林区入口、墓区周围以及人员出入频繁地区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和外出返乡人员的管理,坚决制止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于发现的进山火种要一律收缴。对野外用火行为不听劝阻、发生森林火情等行为,要主动联系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

安全“不放假”

平安“不打烊”

清明期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要加强林区火险天气的预警监测,发生火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提前对装备进行检修检测,加强防火实战演练,提高现场科学合理指挥扑救能力,坚决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一起看看↓↓

来源 |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应急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最新提醒!涉及义乌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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