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秸”尽所能 防患未“燃”
博白人大助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本报讯(记者 林冬冬 通讯员 冯春华)“阿姨,您好!从今年5月1日起,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最高被罚2000元,一定要牢记了!”“明白,感谢你们及时提醒。我们一定改掉露天焚烧秸秆的坏习惯,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起来。”日前,在博白县径口镇径口村,该县人大代表和村干部一同走村入户,耐心地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法规,讲授秸秆综合利用知识。
这是博白县人大代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一个缩影。为宣传贯彻《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连日来,博白县人大常委会打响秸秆禁烧工作“主动仗”,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
为进一步压实压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博白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促全县28个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议,制定秸秆禁烧工作预案,明确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一方面,组织全县2000多名人大代表与镇政府的包村干部,359个村(社区)的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层层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长包户三级责任管控责任制。另一方面,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火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有火情立即行动,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博白县人大代表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大张旗鼓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在村屯重要路口路段张贴秸秆禁烧横幅标语,利用高音喇叭多频次广播……截至目前,该县印制宣传横幅标语400多条,进村入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万多份,提高了秸秆禁烧的政策知晓率,促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秸秆禁烧共识。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博白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各镇各村建立健全排查巡查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秸秆禁烧义务监督员作用。下一步,博白将督促各级人大代表投身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劝导活动,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浓厚氛围,让天空少些“灰色”、多些“蓝色”,全力守护好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