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典型的超大城市,上海因大强度的固废排放和有限的生态环境容量而对“无废城市”建设有着尤为迫切的需求。作为全国最早严格实行垃圾分类的城市,上海在无废城市建设的探索中也走在了前列。
3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正式施行。
“无废城市”并非零固废排放,而是通过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固体废物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健全的顶层设计被视为建设“无废城市”的基石和保障。而上海这一最新立法正是构建全面覆盖各领域的法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
本次条例总共六章五十五条。一方面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明晰了管理职责,比如明确市、区政府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并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等。
另一方面明确了基本管理要求。其中,条例不仅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规划应当包含无废城市建设内容,而且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各部门应当将相关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落实实施方案,而上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本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以此为主要依据,组织开展建设情况评估。此外,条例还对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激励约束机制等作了规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晏波在今年初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提出,“无废城市”建设,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而最新通过的条例也聚焦了两端:一端是从源头减量、丰富“少废无废”举措,另一端则是完善分类回收体系,提升循环利用水平。
在源头减量上,条例从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以更高标准作了全面规定,包括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探索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消费、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闲置物品循环使用和快递包装减量。
同时,条例还进一步提出了若干具体举措,比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支持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倡导办公场所设立办公设备共享区,倡导饮品经营者为自带杯具的消费者提供优惠,倡导旅馆经营者提供续充型洗洁用品,鼓励校园旧书分享等。
在循环利用上,条例一方面从整体上提出了建立固体废物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分类回收体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推进固体废物近零填埋等要求。另一方面,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在探索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回收制度、设置可循环包装物回收点、探索完善危险废物区域化集中收集模式、促进工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全面资源化利用、支持产业园区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为了全面助推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也明确要加大保障和监督力度。除了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之外,还将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活动等。
上海这一立法的通过,是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进程加速的缩影,也有望为更多地区提供相关借鉴。目前,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已从11个城市和5个特殊地区发展到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随着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速,更大的市场机遇也在涌现。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将达到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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